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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患者攻击,防卫过程中导致对方无名指骨折
被精神病患者攻击,防卫过程中导致对方无名指骨折 对方是神经病患者,打我妈妈,我去拉架,对方拿凳子攻击我,我把对方凳子拉掉,在拉扯过程中,导致对方无名指骨折,对方要求我出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总计一万五左右,我该出吗?
2013-02-07 13:30 YANGYA……(浙江-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2-07 13:52
打你妈妈的原因呢?精神病发作没有理由?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2-07 17:39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情况的话,你无须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2-07 13:31
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你方肯定要赔偿 只是赔偿多少问题
4 张  静律师  2013-02-07 13:37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 110网律师  2013-02-07 16:01
你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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