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承租方走了 租赁合同签了一年,租金:39000,保证金:2000,违约金:租金的一半,签了季付,一个季度到了他要撤柜,打包走了。
他保证金已经交了,他没递交书面材料,就走了,我还能叫他赔偿违约金吗?违约金当初没写清楚,是年租金的一半还是什么租金的一半。
我知道保证金和违约金是可以选择一样来赔偿的,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他保证金已经交了,他没递交书面材料,就走了,我还能叫他赔偿违约金吗?违约金当初没写清楚,是年租金的一半还是什么租金的一半。
我知道保证金和违约金是可以选择一样来赔偿的,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2010-06-29 16:48 ppark(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29 16:52
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