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婚姻离婚问题。 我妈在2003年与梅州位男的结婚,我们居住在河源。当时我13岁,我妈也是在家做小本生意。我也在家读书。我妈和那男的结婚后,就是我过暑假的时候和我妈去男方住上1-2个月又回到家乡。直到2005年那暑假发现男方精神上有点问题。然后我妈就带着我离开了。直到现在再也没去过梅州男方家。这样平均下来。我妈和那男的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半年的样子。在这期间,没有小孩,我和我妈与他没有任何金钱关系。没有房产,和任何资产。也对我没有任何抚养。都像AA制差不多的了。但是名义上结了婚。直到现在2013年,我妈想与男方离婚,应该具备什么?还有离婚协商书简写就行了?本来就没有金钱资产方面的。应该就不会牵扯到这些了吧?只要双方同意离婚,签名了就行?然后就没有关系了?
2013-02-06 21:48 aa5686……(广东-梅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进云律师 电话:13723654828 2013-02-07 07:32
要起诉离婚
2 张 静律师 2013-02-06 21:49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3 110网律师 2013-02-06 22:17
你好:起诉解决
4 江珍来律师 2013-02-07 07:24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2-07 16:13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