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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行驶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谁的责任
同向行驶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谁的责任 我是汽车驾驶员,案发的时候我与一辆摩托车在没有划分车道的公路上同向向西行驶,对面有一辆向东行驶的汽车,我在行驶至摩托车旁边的时候我的反光镜不小心擦到了摩托车的反光镜,导致摩托车摔倒,其中摩托车是带人驾驶,乘坐的人没有佩戴头盔,请问事故的责任是谁的?
2013-02-06 21:27 陆红剑(江苏-南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06 21:28
有交警认定责任
2 张  静律师  2013-02-06 21:3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胡爱军律师  2013-02-06 21:44
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及事实作出责任认定
4 110网律师  2013-02-06 21:53
两个驾驶员都有责任
5 陈爱洲律师  2013-02-06 21:53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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