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害的问题,紧急求助! 妻子与我一同去和她朋友吃饭,吃饭时妻子的朋友又叫了2个人,快要吃完饭的时候妻子带孩子去买零食,从衣服里拿了100元,还有300元放在了衣服里,回来时发现衣服里的钱没了,问我是不是拿了,我说没有,后来的2人中的一个不高兴了,说是我们愿他拿的并发生了口角,后来那人到饭店后厨拿了把菜刀要砍我,我老婆把我护住了,老婆的胳臂被砍了2刀,因为穿的厚,刀口不是很大,未构成轻伤,看到老婆被砍伤并被打倒在地,我拿了个酒瓶打了那个人,并用瓶茬刺伤了那个人,都在后背肩胛骨处,两个伤口都大约在2厘米左右,造成那个人胛骨裂纹,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想咨询下律师,他的伤真的可以定位轻伤吗?他现在告我轻伤害,要么赔偿他4万元,或者追究我法律责任。我该怎么办?(是他先将我妻子砍伤后我打的他)我构成轻伤害罪吗 ?
2013-02-07 01:46 532004……(河北-承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2013-02-06 09:32
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以错对错,结果给自己酿成了大错,如果确实轻伤的话,那就只有两条路,要么赔偿,要么负刑事责任。好好协商解决吧,怎么说大家都是朋友一场,不是朋友也不会坐在一起,人生很短暂,大家都要很好的珍惜之间的缘分。可能他开价有些高,让妻子朋友从中调解一下。最好不要闹到法庭。事后想想真不值啊,当初吃个哑巴亏,一了百了。冲动是魔鬼!
2 110网律师 2013-02-06 21:20
已经构成轻伤,建议聘请律师帮助,能够调解结束最好
3 张 静律师 2013-02-07 05:06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刘青芳律师 2013-02-07 06:45
你好,如果不服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5 江珍来律师 2013-02-07 07:10
如果轻伤的话你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