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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为精神残疾亲属到法院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带齐哪些证明
请问律师为精神残疾亲属到法院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带齐哪些证明 请问律师为精神残疾亲属到法院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带齐哪些证明材料和公章?
2019-04-18 11:44 人在旅途(北京-东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18 11:49
你的律师知道的。
2 徐卫东律师  2019-04-18 11:45
你好,可以咨询承办法官
3 魏伟律师  2019-04-18 11:47
建议咨询承办法官
4 单义律师  2019-04-18 11:51
建议咨询承办法院的法官
5 申维丰律师  2019-04-18 12:00
您好,建议咨询承办法官
6 赵江涛律师  2019-04-18 14:10
走特殊程序,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7 刘甲律师  2019-04-18 14:13
你好,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8 陈晓云律师  2019-04-18 15:03
需要提交申请书及证明资料
9 苏荣杰律师  2019-04-18 17:27
您好,您可以咨询一下主管部门。
10 王艳玲律师  2019-04-18 22:25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1 宋超律师  2019-04-19 08:34
你好,需要咨询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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