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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普惠贷款分36期,已经还34期剩下2期共三千多,因为目前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偿还
我在平安普惠贷款分36期,已经还34期剩下2期共三千多,因为目前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偿还 我在平安普惠贷款分36期,已经还34期剩下2期共三千多,因为目前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偿还,一千八百多逾期一个月,i贷一千多逾期10天,今天收到他们的电话说要诉讼,我已经表明态度目前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我知道逾期是我的不对,但是该怎么样协调一下还款
2019-04-17 21:14 张(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4-17 21:23
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4-17 21:2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18 10:40
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4 李大贺律师  2019-04-18 08:3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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