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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装卸工,在这个岗位工作快满三年了,当初应聘的时候说的是拿固定月薪
我是一名装卸工,在这个岗位工作快满三年了,当初应聘的时候说的是拿固定月薪 我是一名装卸工,在这个岗位工作快满三年了,当初应聘的时候说的是拿固定月薪,每个月休息4天,法定假期按法定假期来,近期公司找我们商谈,说因为订单减少,要么调人回厂,要么每个人轮休10天(因为我们是两班制,每个班人也不多,每个班一个交货,2个卸货,白班多一个卸货,因为最开始人还要多些,走了一些人,他又没招,就给司机每个月一些钱,让司机也帮着卸一下),我们最后商谈就是轮休,可是在轮休期间,国家法定假期他也算在休息天数之内的,这合理吗?而且我们这个有室外作业,从我上班开始到现在,就领过一次100的高温补贴,他这个情况合理吗?
2019-04-16 09:49 ask201……(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04-16 12:38
按合同约定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9-04-16 10:13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高增珍律师  2019-04-16 11:37
具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
4 李中敏律师  2019-04-16 12:44
按合同约定处理履行。
5 110网律师  2019-04-16 13:55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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