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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婆婆在世,有两套房,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当时买房的钱是四儿子出的
公公去世,婆婆在世,有两套房,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当时买房的钱是四儿子出的 公公去世,婆婆在世,有两套房,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当时买房的钱是四儿子出的,婆婆和大儿子都可以证明,现在想过户到四儿子名下,婆婆和大儿子都同意,老二残疾,监护权也已更改到四儿子名下,老三在公公去世前死亡,有一女儿,婆婆不想让儿媳和孙女继承,因为她在老三刚死就把她娘俩儿的户口迁走了,这二十年也没管过家里的任何事情,是不是可以取消她娘俩的继承权呢
2019-04-16 09:36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9-04-16 09:43
取消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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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义律师  2019-04-16 10:18
你好,这个是取消不了的。
3 王丽侠律师  2019-04-16 10:18
这个是没有权力的。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9-04-16 10:26
当时买房时有无约定谁买就归谁?
5 陈晓云律师  2019-04-16 10:49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6 110网律师  2019-04-16 12:00
你好,建议主动协商处理,可以来诉详细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9-04-16 12:07
一般是不可以的,
8 崔新江律师  2019-04-16 12:33
这个媳妇没有继承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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