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除学生后学生自杀身亡事件 律师您好:学生年14岁,因一次逃学事件,学校开除学生,学生家长找校长五六次,校长都拒绝该 生入学,求学期间时间长达二个月,学生因此喝药身亡。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学校不能开除学生,即使逃学也要说服教育,而不能开除 。想问一下,学校是否应该对受害家长赔偿经济损失费,赔偿的数额应该是多少?,还有他这样开除学生已经违反了教育法的规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应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谢谢
2013-02-04 16:42 liyuru(河南-安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2-04 17:00
1、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认为3-5万是应该的;2、不构成犯罪。
2 王怀臣律师 2013-02-04 18:15
建议找学校及教育局协商解决。
3 敦新余律师 2013-02-04 23:09
个人认为没有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4 孙海军律师 2013-02-06 09:56
如果自杀和学校的开除行为有一定的联系,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你们各项损失的。
5 110网律师 2013-02-06 23:26
xuexi学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