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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2月在智联招聘投递简历求职工作,后因招聘公司人员电话和短信通知面试
本人于2018年12月在智联招聘投递简历求职工作,后因招聘公司人员电话和短信通知面试 本人于2018年12月在智联招聘投递简历求职工作,后因招聘公司人员电话和短信通知面试,签订合同的时候招聘公司说需要本人先垫付两个月伙食费和水电费共计3080元,试用期结束后将伙食费全部返还,后在招聘公司十多天没有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返还伙食费,招聘公司直到现在都没有返还,期间联系几次说要到15号公司财务结算的时候返还,最后一直联系不上。
2019-04-13 12:30 Mandheling.(北京-东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9-04-13 12:46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 申维丰律师  2019-04-13 13:00
您好,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 宋超律师  2019-04-13 14:24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4-15 16:07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 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 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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