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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18年4月30日在百合相亲网认识名为高*的男子
律师,您好,我于18年4月30日在百合相亲网认识名为高*的男子 律师,您好,我于18年4月30日在百合相亲网认识名为高*的男子,后确立情侣关系,18年5月28日开始他借用搞贫困补助的名义拿我手机用我名义搞各种网贷(当时不知道他是搞网贷),大概贷了6万多,直到催款公司打我的电话催款我才知道,然后还说家里人生病骗了我三张信用卡刷了(他是套现的),后面大部分欠款都是我给在还,还剩2.8万左右没还完现在我说要起诉他,他有点怕说写借条但是他在异地,请问像我这种情况他怎么写借条才具法律效力呢?这两天就写,麻烦律师看到后能否抽空尽快回复,急,万分感谢!
2019-04-12 22:24 米范(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4-25 15:44
可以直接找专业律师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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