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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信借款合同写的是89300.实际到账6万,每月还2864.72,已还11期,31511,提前结清还
友信借款合同写的是89300.实际到账6万,每月还2864.72,已还11期,31511,提前结清还 友信借款合同写的是89300.实际到账6万,每月还2864.72,已还11期,31511,提前结清还要54939,请问这个怎么算了,怎么会那么多
2019-04-09 14:10 liqish……(上海)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4-09 14:16
你好,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借款本金,年利率不能超过24%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4-09 14:36
看具体合同
3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9-04-09 15:02
肯定属于非法借款,法律不予保护,当然这只是违法的部分内容不保护,比如6万的本金+合理合法范围内利息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我是你的话,那些不合法的部分绝对不还
4 王珂律师  2019-04-09 14:11
按照到账金额认定本金
5 110网律师  2019-04-09 14:13
按照实际到账计算的
6 魏伟律师  2019-04-09 14:15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本金和合法利息建议想办法及时还款。
7 陈晓云律师  2019-04-09 14:40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8 徐卫东律师  2019-04-09 15:04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9 殷运健律师  2019-04-09 15:48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10 李大贺律师  2019-04-09 17:0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11 颜培卿律师  2019-04-09 18:44
按实际到手金额偿还,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
12 李军律师  2019-04-09 22:32
实际借款应当以6万为准,预约律师面谈,请律师帮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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