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五间房先有的分家书分给两个儿子,后来又立了字据归二儿子一人所有
五间房先有的分家书分给两个儿子,后来又立了字据归二儿子一人所有 五间房先有的分家书分给两个儿子,后来又立了字据归二儿子一人所有,办了宅基地本,宅基地本的办理时间是立字据之后,登记的二儿子的名字,大儿子还有房屋的所有权吗?二十多年后在大儿子的有意诱导下,二儿子与大儿子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在二儿子卖房子的时候,原有大儿子的部分房屋需要经过大儿子的同意,二儿子的本意是保护房屋的所有权不被外人侵占,并非承认房屋有大儿子的部分,请问这份协议可以作为大儿子索要权利的有效证据吗? 
2019-04-08 22:32 小清华美术工作室(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9-04-09 04:49
可以作为证据的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9-04-12 12:15
一般可以作为大儿子索要权利的有效证据;
3 赵江涛律师  2019-04-09 07:53
这份协议一般可以作为大儿子索要权利的有效证据;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4 韩士队律师  2019-04-09 10:49
你好:1、一户一宅;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