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请问我有法律责任吗? 各位律师们好,我是在工地上班的,一天开铲车那个司机有事,叫我帮他开铲车,(铲车刹车坏了,老板也知道的,但是依然没叫人来修理,但是有事做的话他也要我们开铲车,直到事故后的第三天才有人来修理,)。我是开工具车的,因为老板平时也叫我开的,所以我同事没空的话我就要开,我正在作业的时候,有两位同事下班去饭堂吃饭,刚好走到我工作的地方铲车突然死火失控了,因为没有刹车,我大声叫他们两个快走开,有一个同事闪开了,另外一个同事以为铲车可以避开他,所以没闪,就撞到他了,导致骨折,现在还在医院医治,现在他的医药费都是公司出钱的,公司已经报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还有这一段时间老板叫我每天去医院照顾他,我在这段时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现在公司快放假了,我想辞职回家过年,请问我有义务在医院照顾他吗?他爸爸说我害了他儿子,公司已以其申请了工伤,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希望各位律师用你专业的意见帮帮我。谢谢!
2013-02-02 18:15 wchkof(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健辉律师 电话:13809707484 2013年02月03日 19时39分
你因为职务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他人属于工伤,你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2 江珍来律师 2013-02-02 18:54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