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国道上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至摩托车司机送院不治身亡 昨天,320国道白关段,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至摩托车司机送院不治身亡。
摩的司机是农村的,但据说那片地方不久前已经被行政划分到市区了。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方摩托车驾驶证是07年的,五年有效期过了算不算无证驾驶?还有就是轿车占道了(驶到对方道上)。
交警队的说,人家都死了,就得负全责?这样判断是否有失公允?
如果协商解决的话大概要多少钱?法院判决的话又要多少?检察院会不会提起公诉?对方一开口就要150万...
摩的司机是农村的,但据说那片地方不久前已经被行政划分到市区了。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方摩托车驾驶证是07年的,五年有效期过了算不算无证驾驶?还有就是轿车占道了(驶到对方道上)。
交警队的说,人家都死了,就得负全责?这样判断是否有失公允?
如果协商解决的话大概要多少钱?法院判决的话又要多少?检察院会不会提起公诉?对方一开口就要150万...
2013-02-02 00:17 nicole……(湖南-株洲)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2月02日 03时39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刘青芳律师 2013-02-02 07:02
你好,各地赔偿标准不同;
属于无证驾驶;
交警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协商处理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数额不受法定标准限制。
属于无证驾驶;
交警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协商处理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数额不受法定标准限制。
3 110网律师 2013-02-02 12:17
150万肯定高了很多了,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上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