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打架,被讹 12月,我与邻居甲发生口角争执,最后动手推搡起来。家里的老人出来拉架,甲居然打了老人,这时警察来了,甲顺势躺在地上,被警察送到了医院。隔天,我家老人也住进了医院。几天后,警察要求我赔偿甲的医药费三千元,我拒绝了,因为我家老人因为被打也住进了医院。警察说甲是当时就送往医院,理应由我赔偿,而我家老人是隔天才住院,与此事无关,且老年人身体本就多病。警察拒绝给我看甲的病例,一味强调是因我先动手而使对方住院,只要住院就应由我赔偿对方。当时动手时甲有很多朋友在场,因故警察说甲有证人说是我先动的手,而我没有证人证明,所以必须由我赔偿对方。今日,警察把我叫到派出所,要求我交赔偿押金,不交的话就要进行拘留。请问我应赔偿甲吗; 如果赔偿的话甲应提供什么资料; 没有鉴定,且连病例都不给我看,警察就要求我赔偿,警察的做法合法吗,我应依据哪些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02-01 15:38 azhao(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01日 15时41分
谁受伤就可以找另外一方赔偿 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另外一方的责任
另外打人是可以被拘留的 罚款和拘留 罚款或拘留都是可以的 警察有自由裁量的权利
另外打人是可以被拘留的 罚款和拘留 罚款或拘留都是可以的 警察有自由裁量的权利
2 燕翔宇律师 2013-02-01 15:43
从目前来看,对你确实不利。通常只要你与甲有肢体接触,且甲因外伤等住院,你要赔偿甲。赔偿标准包括医药费(因本次打架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等项目。你有权要求看病历,伤残的要有伤残鉴定报告。
3 110网律师 2013-02-01 15:46
你好: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4 刘青芳律师 2013-02-01 16:26
你好,你可以在法医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