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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借了30000块钱,当时他们工作人员说是月利息是八里三分12期还完
郭律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借了30000块钱,当时他们工作人员说是月利息是八里三分12期还完 郭律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借了30000块钱,当时他们工作人员说是月利息是八里三分12期还完,,可实际上我要是还完就多还10750这也不是八里三的利息呀,我该怎么办完
2019-03-28 21:03 ask201……(内蒙古-赤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9-03-28 21:0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2 冯倩雯律师  2019-03-28 21:05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03-29 11:15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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