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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和我
前公司和我 和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领导说离开公司的人过的不好,有的人还去酒店当服务员,由于气愤在朋友圈发了个,为什么员工离职,由于高管管理不当,素质低,没有发展前途,大家才离职,对方现在要求我赔偿5万元名誉权损失费,发了律师函
2019-03-26 11:52 198911……(重庆)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3-26 12:17
这是要有证据的
2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03-26 16:32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3 冯倩雯律师  2019-03-26 13:07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4 蒲杰律师  2019-03-26 13:54
这是要有证据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5 黄守鲁律师  2019-03-26 15:07
你好,对方的赔偿需要有证据支持
6 陈健辉律师  2019-03-26 15:51
建议来电咨询
7 李晓玲律师  2019-03-26 16:25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8 张宰宇律师  2019-03-26 16:34
对方主张名誉收到损失需要证据支持,详细法律问题如有需要请致电咨询
9 陈晓云律师  2019-03-26 19:46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0 闫燕律师  2019-03-27 09:07
需要有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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