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和老公是婚后他父母买的房子,说给我们结婚用的,房产证写的老公名字,这个房子是按揭的,还贷也是他父母到银行存款还,但是银行还贷的姓名是我们夫妻俩人,这个房子现在算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们离婚是不是我什么也得不到还要还贷?
2013-01-31 13:13 xiaodo……(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1月31日 14时07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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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敦新余律师 2013-01-31 13:29
如果你确实没有还款,应当不属于共同财产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31 16:35
按照你说的情况,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4 张宇琪律师 2013-01-31 17:34
是老公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你参与还贷的话,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