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本人与朋友几年前合股在上海某停车场投资一浴场,合约里就是限定本人在政府或开发商征迁时必须无条件同意,现已经投资了5、600万资金,最近有开发商看中准备开发。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使这个条约变的比较公平吗?我只是希望如果拆迁的时候,我能得到我应有的补偿。真的很苦恼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使这个条约变的比较公平吗?我只是希望如果拆迁的时候,我能得到我应有的补偿。真的很苦恼
2010-06-27 11:09 滕道(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7 11:12
协议应该按照公平的原则履行,你有权要求依法获得拆迁补偿,如果对方拒绝补偿,届时请与我联系,为你维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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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0-06-27 11:21
有权要求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0-06-27 11:44
合约中约定的“在政府或开发商征迁时必须无条件同意”的协议无效,违反公平正义的原则。
在拆迁时你仍可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另,你们合股时合伙还是已依公司法注册?
在拆迁时你仍可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另,你们合股时合伙还是已依公司法注册?
4 110网律师 2010-06-27 15:37
可以以条约显实公平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获得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0-06-27 22:18
你有权要求依法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拆迁办谈判,如果无果的可以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