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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达
不送达 我之前向市教委申请复查,市教委因我没有学校信访处理意见不予受理复查,我向市政府申请复核,市政府出具复核意见书认为市教委认为市教委不予受理并无不当予以维持,学校以此为理由认为我现在信访要意见书已有复核意见,我没有提出新的事项和理由,学校的说法合理吗?我现在信访要意见书属于新的事项和理由吗?
2019-03-23 15:41 vdfghy(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年03月23日 16时05分
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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