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地市级公安机关信访处理意见,向上级那个部门进行复查、复核? 你好,在省信访办网上提出信访,第一次信访,属于公安机关办理的事情,之后由省信访办转送到市政府信访办,再由市政府信访办转送到市公安局办理,市公安局又转送到市公安局区分局进行办理,现在市公安局区分局作出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我们对不受理决定书不服,请问,
1、我们应该去上级那个部门申请复查?对于地市级公安机关信访不服的,是去省公安厅复查吗?还是到市人民政府进行复查?
2、如果对复查结果不服,应该向上一级那个部门进行复核呢?
谢谢
1、我们应该去上级那个部门申请复查?对于地市级公安机关信访不服的,是去省公安厅复查吗?还是到市人民政府进行复查?
2、如果对复查结果不服,应该向上一级那个部门进行复核呢?
谢谢
2019-03-21 22:33 wwwqqq……(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3-21 23:49
按信访条例处理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9-03-22 08:04
按信访条例处理
3 张勇律师 2019-03-22 07:21
按信访条例处理
4 刘永军律师 2019-03-25 16:43
上一级公安局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向上一级公安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