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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甲村村民,村委于93年批准发放一所宅基地地基,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一直未建房
我是甲村村民,村委于93年批准发放一所宅基地地基,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一直未建房 我是甲村村民,村委于93年批准发放一所宅基地地基,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一直未建房。但到了2007年包括我家宅基在内的一片土地,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本村现任村委书记李某以2万一千元的价格承包30年,当时他是村民身份!后又转租给了乙村村民刘某!直至去年也就是2018年我家想要建房的时候,乙村村民刘某多次出面阻挠,我们才知道这些事情。于是多次找寻镇政府寻求帮助,可均无果,最后只是往村委会推诿,可是村委会书记正是当年承包我家土地并转包给刘某的李某,每次找他他都假意应承,之后就不了了之不予理会!直至今日已经拖沓了近一年的时间,再去找他,他居然要求我们和乙村村民刘某去协商解决此事,请问他们这种行径是否违法?
2019-03-19 08:56 ask201……(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3-19 08:57
政策规定,找政府解决。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9-03-19 09:08
政策规定,找政府解决。
3 韩士队律师  2019-03-19 08:59
你好:取得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在两年内审批建设,超过期限,村组织有权收回。
4 闫燕律师  2019-03-19 09:08
找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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