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台上申请了借款,提示让我加客服微信提交,加了微信之后让我在微信公众号今借到上打欠条 我在平台上申请了借款,提示让我加客服微信提交,加了微信之后让我在微信公众号今借到上打欠条,打的3000元借款7天年化24,实际只给我2100,让我7天后还款3000元,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处理,前期并没有说实际到账金额,让我打完欠条才转钱
2019-03-18 22:39 ask201……(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3-19 06:15
你好,谨防被骗。
2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9-03-19 08:22
你这种情况,借款本金是2100
3 王珂律师 2019-03-18 23:10
按照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
4 颜培卿律师 2019-03-19 09:27
按实际到手金额偿还 合法本息即可
5 李大贺律师 2019-03-19 10:1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6 陈晓云律师 2019-03-19 11:03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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