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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律师您好,我在北京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分公司签了贷款合同
余律师您好,我在北京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分公司签了贷款合同 余律师您好,我在北京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分公司签了贷款合同,可签了合同后才发现要交3000元的保险金,后我至电给他你公司要取消合同,可他们不同意取消,说合同以经签了,不能取消,还说要我陪违约金和法律责任,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3-18 10:15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3-18 10:20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3-18 10:20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3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19-03-18 10:22
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发来看看,现在可以致电给我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3-18 10:25
找律师帮你查查企业
5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3-18 10:50
当心诈骗,委托律师分析合同。
6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9-03-18 11:33
无须理会,小心被骗
7 单义律师  2019-03-18 10:17
你好,双方按照合同来履行
8 金聪聪律师  2019-03-18 10:23
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处理事宜
9 徐岳律师  2019-03-18 10:52
小心诈骗。
10 陈晓云律师  2019-03-18 11:02
不用理会,有事报警
11 李大贺律师  2019-03-18 11:3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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