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婚姻法》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老年再婚者婚内强求财产分割,不分割就起诉离婚是否 我是一名七旬老人,中共党龄47年,五年前再婚,再婚前女方提出其女儿上大学无钱交学费,我欣然应允。婚后三年我的朋友赠我250万元,但未说明赠与我个人,再婚妻子则强求平分这笔款,说这是婚后“夫妻共同改产”,我不同意分割,再婚妻子便起诉到法院,并弄虚作假出假证诉求离婚并分割这笔款。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
2013-01-29 00:39 dcxiao(河南-安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29 06:19
你可请专业律师收集证据应诉
2 胡爱军律师 2013-01-29 08:27
建议你带上对方起诉书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29 10:29
要有证据赠与你个人,不然,婚后接受赠与为夫妻共有
4 110网律师 2013-01-29 10:56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禁止以结婚为理由索取财物。详细问题,请携带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5 孙海军律师 2013-01-29 16:11
不应属于共同财产,要看你朋友赠与你这么大一笔钱的动机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