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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与罗在1998年8月19日登记结婚,就在同年10月18日以罗个人名字买下一套房子办的产权证,请问这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再就是我有个工资存折被他拿走,他在存折明细单中作假4.3万交到法院作伪证,说我转移财产要我拿出一半分割,现已查明作假,请问我该如何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他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在这里我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帮我一一解答
2010-06-25 22:59 可灵儿(江西-抚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6-25 23:06
答;婚后没有书面约定夫妻财产各自归所有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假4.3万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予采信。
2 110网律师  2010-06-27 15:32
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尽快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对方有隐匿财产等行为,如需代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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