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自首 你好!案件:非吸。当事人(浙江人)在2018年7月23日团队去上海黄浦警方报案,8月2日黄浦警方公司立案。2018年8月20日浙江当地警方电话通知当事人去经侦做笔录,2019年1月3日取保侯审。请问:当事人能否作自首处理?
2019-03-07 22:16 139675……(浙江-绍兴)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9-03-08 04:27
不一定属于。
2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9-03-08 11:03
可以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9-03-07 22:36
属于自首。
4 冯倩雯律师 2019-03-07 23:28
根据警察的流程进行处理。
5 张浩律师 2019-03-08 09:08
够不上自首情节
6 闫燕律师 2019-03-08 10:31
不一定
7 赵江涛律师 2019-03-08 11:12
你好!
要看怎么交代的;
需要结合具体的金融理财合同、当事人具体行为、涉及金额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非吸或集资诈骗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要看怎么交代的;
需要结合具体的金融理财合同、当事人具体行为、涉及金额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非吸或集资诈骗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8 李晓玲律师 2019-03-08 14:04
是自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