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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处理并执行一年多能不能再上诉
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处理并执行一年多能不能再上诉 2011年6月15发生交通事故,双双认定同等责任,9月经交警部门处理并结案.对方给了相应的赔偿。当时我出院做了六级伤残,现查我颈椎受伤害,治疗需很大一笔费用,能否重新做伤残鉴定向法院上诉。
2013-01-27 09:20 130967……(甘肃-张掖)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01-27 09:53
看是否有调解协议和协议内容。
2 江珍来律师  2013-01-27 09:26
鉴于你的这种情况建议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3 钟晶律师  2013-01-27 11:16
需要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一个伤病关系补充鉴定,确定你的颈椎是否上次交通事故受伤所致。不过上次已经是六级伤残赔偿了。建议还是私下调解比较好。
4 高付华律师  2013-01-27 12:25
你好,首先要看一下调解协议的内容,其次还要证明现在的伤痛就是以前造成的,这样的话到是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的。
5 林传雄律师  2013-01-27 14:21
你好,可以就后续治疗费用重新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6   2013-01-27 15:50
要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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