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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经过如下:在2月10日在高速上发生3车追尾事故,我为第一辆车
您好,事情经过如下:在2月10日在高速上发生3车追尾事故,我为第一辆车 您好,事情经过如下:在2月10日在高速上发生3车追尾事故,我为第一辆车,当时交警的事故责任单判定第三辆车全责。但在2月11日第三辆车有疑议,告知我们将提出复核。但至今日,他仍未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已超出可以提交申请复核的3天时限),而且一直拖着,请问有什么应对措施吗?或者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付吗?求解答,谢谢!
2019-03-04 12:10 Stevie(北京-东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3-04 12:33
无法协商,可以起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3-04 13:31
向法院起诉解决
3 王艳玲律师  2019-03-04 12:15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4 徐卫东律师  2019-03-04 12:25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9-03-04 12:28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是可以的
6 申维丰律师  2019-03-04 12:30
您好,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9-03-04 12:38
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8 李同红律师  2019-03-04 12:52
那就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9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3-04 13:32
您好,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 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0 赵江涛律师  2019-03-04 13:33
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11 宋超律师  2019-03-04 13:44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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