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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下室的正常照明无法使用半年以上,物业不予解决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因地下室的正常照明无法使用半年以上,物业不予解决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家里地下室,从走廊到地下室内的照明均无法使用,已有10个月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一直不予修理,也不像业主解释原因。作为业主我拒绝缴纳了近三个月的物业费,这样做是否合法?有相关的依据吗?希望得到专家的解答,谢谢!
2013-01-26 00:04 王定军(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26 00:5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杨立宝律师  2013-01-26 07:55
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就做法不妥了
3 齐志龙律师  2013-01-26 08:38
俩嘛事,建议协商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3-01-26 13:46
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可要求维修但无权因此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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