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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合同纠纷被判赔偿原告,但没有能力偿还,妻子与之离婚,孩子归妻子
丈夫因合同纠纷被判赔偿原告,但没有能力偿还,妻子与之离婚,孩子归妻子 丈夫因合同纠纷被判赔偿原告,但没有能力偿还,妻子与之离婚,孩子归妻子,如前夫不偿还债务请问对孩子以后有影响么
2019-02-26 21:45 ask201……(河南-新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9-02-26 21:46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2 朱君秀律师  2019-02-27 07:01
答:没有
3 110网律师  2019-02-27 09:30
你好,一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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