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人贷款的,就是所谓的民间贷款,贷了2万到手1万5,每周还一次 我私人贷款的,就是所谓的民间贷款,贷了2万到手1万5,每周还一次,还19期,每期还1700元 我民间贷款的,贷了2万到手1万5,每周还一次,还19期,每期还1700元,这样算下来要换32300多,是不是有点高啊,19期等于133天,就得还这些,这合法吗
2019-02-26 10:19 钱军(江苏-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9-02-26 10:22
年利率高于24%的部分利息可以不还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2-26 10:25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马恩杰律师 电话:15250058331 2019-02-26 15:43
不合理合法利息要求抗辩拒绝
4 冯永骅律师 2019-02-26 10:23
借款费用、利息等合计超过24%,之外的部分,你有权拒付
5 孙新律师 2019-02-26 10:24
年利率不超过24%就是合法的,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6 李大贺律师 2019-02-26 10:4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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