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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1年参加工作,2003年转正,请问这两年的养老保险单位没有交
我是2001年参加工作,2003年转正,请问这两年的养老保险单位没有交 我是2001年参加工作,2003年转正,请问这两年的养老保险单位没有交,现在让自愿补交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视同缴费,这样补交合理吗?如果不补,会有什么影响?(我是河北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望盼回复,急切!!
2019-02-24 19:37 。。。。(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2-25 12:11
这是可以按照保险合理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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