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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岁,协议由女方抚养,女方当时口头承诺不要男方抚养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私自更改了小孩的姓,男方也没有机会探视小孩。在时过六年后,女方提出要承担并补给之前的孩子抚养费,请问男方在孩子问题上,没有享有权利,应该承担此义务吗?如果要承担,应该怎么承担,权利又该怎么享有?
2019-02-24 18:46 dazhon……(湖南-株洲)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2-24 18:48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2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2-24 19:30
应该承担的  按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每月支付抚养费
3 冯倩雯律师  2019-02-25 01:24
如果是没法协商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4 李晓玲律师  2019-02-25 11:07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5 陈健辉律师  2019-02-25 14:32
应该承担的
6 闫燕律师  2019-02-25 14:50
应该承担
7 张梅律师  2019-02-26 09:36
你好,应该承担,可以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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