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商查询法律咨询
快递过程中物品丢失应该如何追回?
快递过程中物品丢失应该如何追回? 本人19号12点左右于中山坦洲托天天快递寄一包服装至东莞虎门。一般正常情况下是在20号到达,可是对方23号下午才收到货。经查实,天天快递在没有通知寄件人的情况下转了京广速递。而京广速递承认中间包装有溢出的情况并帮忙给予重新包装。天天快递转单时少留了收件人的手机号码(正确),而座机号码为旧号码不能接通。在寄件人几次追查后才得知快递公司没有按时送货的原因只是没有正确的电话号码?而他们也并没有因为电话打不通而找回寄件人说明情况和要电话号码!如果天天快递在转单时能够将手机号码一起写上的话收货时间可能不会23号(经寄件人急催的情况下)才到。23号下午收件人收货时包装有点烂,并且包装口也明显有重新包装的情况下收了货并签收了,经点数后跟原来寄件人的数量上少了四件共价值为4000元以上的商品。我是寄件人,以上情况是以电话方式查询过并有通话录音!想咨询下我应该如何追回经济损失?
2013-01-25 09:54 1984mi……(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1-25 09:56
你好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25 10:04
消委反映,必要时起诉维权
3 李立银律师  2013-01-25 10:04
可以依法提起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