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您好,我是2011年9月1日在这家公司开始工作的,一直没签劳动合同,2012年10月补签的,有效期是2011.9-2012.10,至今没有签2012年10月到至今的合同,我现打算辞职,请问可以要求2012年10月到至今这段时间的双倍赔偿吗?
2013-01-25 09:09 w00022……(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25日 09时11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我的补充: 2013-01-25 09:11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1-25 09:11
您好 是可以这样主张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25 09:17
你有权要求2012年10月到至今这段时间的双倍赔偿
4 李建成律师 2013-01-25 09:10
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
5 罗远水律师 2013-01-25 09:13
可以要求2012年11月到至今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3-01-25 09:19
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