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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门面房的纠纷。
离婚后,关于门面房的纠纷。 离婚协议上写了一套门面房给女方使用两年我签的字,但是房子的产权者是我母亲,请问我母亲现在不同意我和女方签的离婚协议关于门面的使用权。如果我母亲现在想法律诉讼,请问可以要回门面房吗?
2013-01-25 00:16 wangga……(安徽-马鞍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25 08:33
可以起诉要回的,不过要提产交相关证据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1-25 16:1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110网律师  2013-01-25 09:37
可以的,因为门面房的产权人是你母亲,你没有处理权。
4 宋晓琼律师  2013-01-25 11:25
可以起诉要回的,不过要提产交相关证据
5 110网律师  2013-01-25 11:43
产权人有权主张要回房产,你们的约定对你母亲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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