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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
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 本人单位退休职工,因承包本单位四十多亩土地经营以租合每亩四十元。现离合同期还有十年。如今单位以政策为由,要求毁原合同强硬加收每亩八十元本人不服拒绝未交两年地租,今本单位扣压我退休补发工资六千多元。请问律师这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政策与国法我该如何选择?
2019-02-21 00:02 ask201……(广西-北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2-21 03:05
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9-02-21 09:46
你好,要看合同的约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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