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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时,丈夫有一女孩,我们又生了一个男孩,女孩今年十八岁
我和丈夫结婚时,丈夫有一女孩,我们又生了一个男孩,女孩今年十八岁 我和丈夫结婚时,丈夫有一女孩,我们又生了一个男孩,女孩今年十八岁,我们一直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我不知道,我生的男孩今年十岁,我受不了丈夫冷暴力还有丈夫每月预支工资800元,每年他奖金及预留工资多少我从来不清楚,我提出离婚,儿子抚养费及教育支出医疗支出我协议多少合适?抚养权我能挣取吗?儿子不愿意跟爸爸,要求妈妈带他走,因为孩子辅导功课都是我在辅导,参加任何学校活动都是我在参与。
2019-02-20 22:47 ask201……(新疆-哈密)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2-20 22:59
可以争取,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到30%结合当地生活水平。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2-20 23:07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陈铠楷律师  2019-02-20 23:00
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个小孩一般为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4 冯倩雯律师  2019-02-20 23:40
如果是没法协商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5 李滨律师  2019-02-21 10:18
可以争取
6 白俊江律师  2019-02-21 11:15
男孩判给你可能性大
7 李晓玲律师  2019-02-21 14:48
可以争取,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到30%结合当地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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