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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施工单位介绍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
给施工单位介绍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 我有位朋友给施工单位介绍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已经开始施工。在施工前没有他们签订了一份劳务报酬协议,但是劳务报酬已付,工程完工后又想把报酬拿回,请问我朋友他手里的劳务报酬具不具备法律保护或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3-01-24 20:36 818737……(河北-邢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24 20:44
你好,实际干活了,不能要回,没有签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2 110网律师  2013-01-24 20:54
受法律保护
3 张健律师  2013-01-24 21:12
您好,您所说的是不是介绍项目的中介费呢?这类费用在工程建设领域非常常见。我是一个高速公路公司的法律顾问,这种是合法的,收到法律保护。但是最好形成书面的协议。属于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如果费用已经支付,工程对方也已经参与,那么是不能要回费用的。当然关键要看他们劳务报酬合同的约定。您最好代合同让律师帮助您分析。
4 孙新律师  2013-01-24 21:56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孙新律师  2013-01-25 08:25
前提是你要保证施工单位有资质,你的朋友获取的劳务报酬应该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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