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贷款3000元,到手两千,直到最近平安普惠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2015年贷款3000元,到手两千,直到最近平安普惠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我涉嫌贷款诈骗罪案件将正式通过立案审核,报案文书已经送达户籍所在地,5小时内于公安网,上传立案结果,即后会列入全国公安网在逃人员并实时签署管控通知书,限收到通知后回电说明情况,撤销案件。他们这种说法,我该怎么做
2019-02-17 22:44 ask201……(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7 22:58
一般不构成。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2-18 07:55
你好,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
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2-18 07:58
你好,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2-18 08:30
一般协商还款
5 李大贺律师 2019-02-18 09:3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6 冯倩雯律师 2019-02-18 10:53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
7 李晓玲律师 2019-02-18 14:18
一般不构成
相关法律问题
平安普惠给我发了个信息,说可以贷款但是要交两千块买保险这是真
3个回复您好,我老公16年在平安普惠软件上贷款3000元,至今未还,最近总是收到他们的信息
1个回复律师你们好!我在平安普惠贷款40万!到手是388000!扣了一万二!我每个月还15608
4个回复你好。,,今天我在网上看到平安普惠贷款,,,我签订了合同,他说要我打两千元能力费
3个回复我在平安普惠贷款10万,到手97000,分36个月还清,每月还3902
1个回复自称平安普惠投资咨询贷款的公司,问我贷款,最近手头紧就说了5万
4个回复平安普惠贷款发链接签信息授权书,贷款可靠吗
4个回复今天有一个平安普惠的信息说,我贷款审核通过了,可以加QQ联系 今天有一个平安普惠的信息说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