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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网上贷款一千,我只拿了700,才两个月就要我还两千,利息太
我网上贷款一千,我只拿了700,才两个月就要我还两千,利息太 我网上贷款一千,我只拿了700,才两个月就要我还两千,利息太高了
2019-02-15 16:08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02-15 16:20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9-02-15 17:08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本金和年利率24%以下的利息需要偿还,利息超过年利率24%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可以不还,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要回超出利息
3 李洪霞律师  2019-02-15 16:08
你好。网贷平台或者是分期平台大多不正规,利息太高。建议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履行,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含各种违约金,手续费)可以拒付,如果不履行还款,可能会被起诉,或者会被催账公司威胁催帐,影响征信。
4 孙新律师  2019-02-15 16:11
你可以按年利率24%来偿还,本金部分按700
5 110网律师  2019-02-15 16:12
你好,是需要按照实际到手的本金偿还的,不合法的利息可以拒绝返还
6 周三明律师  2019-02-15 16:15
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不用还。
7 李大贺律师  2019-02-15 17:2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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