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朋友担保借款朋友跑了 一年半前,我为朋友用房子做了抵押担保,在债权人【高利贷】的误导下确在借款人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抵押合同分成三张,有房屋买卖,有房屋抵押,对方却只用借条起诉我,我与债权人没有借款事实, 对方 算不算诈骗。
2013-01-23 20:09 孙家骏(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24 00:1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据证据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2 胡爱军律师 2013-01-23 20:12
依你所述,不枸成诈骗
3 110网律师 2013-01-23 20:16
要求对方出示付款凭证
4 孙金刚律师 2013-01-23 20:16
不算欺诈,但借贷关系应该不成立。
5 孙新律师 2013-01-23 20:21
不算诈骗。
6 孙新律师 2013-01-23 21:56
不属于诈骗,属民事纠纷,你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借款人的可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查明你虽不是借款人但是担保人或你自己承认自己是担保人。那么你同样基于担保义务承担还款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3-01-24 10:45
你好。
你属于担保人,对方可以起诉你。
你属于担保人,对方可以起诉你。
8 孙新律师 2013-01-24 15:20
如您所述,不算诈骗,您需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对方与您没有借贷关系。
9 齐志龙律师 2013-01-25 11:50
可以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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