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聘请律师求助!!!!急!急!!急!!!
聘请律师求助!!!!急!急!!急!!! 由于父母没有经济来源,儿子以没有钱为由不愿赡养父母。无奈下,女儿让父亲向村委会申请了一块临时用地,并且女儿出资购买了一套板房,让父母开商店维持生计。商店的货物和税务都是女儿出资承担。父母的日常生活花费都是女儿补贴,直到父亲去世剩下孤母一人。现在商店已拆迁,儿子认为临时地皮和工商营业执照都是父亲名下所有属于遗产要求分割。女儿认为拆迁费与儿子没有任何关系,商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属于父母及女儿的共有财产。
请问:1.“商店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我该依照哪条法律法规争回属于我的财产?(我想争回这笔拆迁费,给母亲作为以后的生活开销)
      2.儿子是否有权分割?
2013-01-23 17:24 u69135……(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1-23 17:45
个人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3-01-23 17:28
你好:把协议签订好就可以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23 19:54
建议约律师面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