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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终止,作为高管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双方合作终止,作为高管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是2014年7月由河南被委派到福建某公司作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至2019年1月由于河南和福建合作出现分歧,导致福建投资方提出让我离职。在此期间没有与福建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医社保在河南缴纳。请问我能向福建提出索赔吗?如能索赔金额会是多少呢?
2019-02-12 09:57 zk121(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9-02-12 10:01
你的劳动关系是和河南公司建立的,无法向福建公司索赔
2 单义律师  2019-02-12 10:05
你好,自己离职的不好要
3 110网律师  2019-02-12 10:05
应该赔偿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9-02-12 10:2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2-13 16:55
不能向福建方提出索赔,索赔的话要分具体情况,看是自动离职还是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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