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和装饰工程怎么界定,这个官司真的太憋屈 06年我接了一个住宅工程,工程完工后开发商扣了我1.5万元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由于墙面粉刷层出现脱落,开发商就找到我让我给予保修,我于是找原来进行本工程粉刷的施工队修理,但是施工队拖着没修,我无奈只能自己掏钱请其他的施工队进行修理,但心里总觉得这事情太窝囊,有些小的地方就没修。结果开发商把我的质量保证金就给扣了。原来进行本工程的施工队在我手里也有三千元的押金,于是我就没给他们。他们找我要,我说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装修工程保修两年的规定,他们把我雇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的费用付了,我就给他们押金。但他们说粉刷不属于装修工程,而属于装饰工程,没有保修期限,并以拖欠款项为由把我起诉了,而我当时因为是别人介绍的施工队,碍于情面,连合同也没签。我查了一下,也确实没有有关法律法规对装修工程进行详细定义,我现在很没底,这个官司我该怎么打?
2010-06-24 12:21 mashum……(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4 11:14
最好请律师为你提供服务。
2 李玉更律师 2010-06-24 12:26
最好委托律师当面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0-06-26 15:40
建议委托律师打官司
4 孙新律师 2010-06-27 10:33
你可另案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维修责任,或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