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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身故后,儿子要求女儿去做产权公证放弃房产,公证后产权证只有儿子名字,这样做合法有效吗?
父母身故后,儿子要求女儿去做产权公证放弃房产,公证后产权证只有儿子名字,这样做合法有效吗? 父母有一套私房曾经六名子女共同居住,2子,4女。未订立遗嘱。
10年前父母身故,2名儿子以房屋年久失修需要重新翻建房子为由要求4位女儿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申明将房子产权过户到2位儿子名下,4位女儿放弃产权。同时,申明2子将在私房拆迁后将给予4位女儿均等的约定金额作为补偿,公证至今已超过10年,4女至今从未收到任何钱款,此为前提。
目前该私房仅有一本产权证,产权人是2个儿子。如果该私房动迁,请问4位女儿能否分到动迁补偿?
二问,之前的公证书已公证超过10年,公证书还有效吗?
2019-02-11 16:49 helpfr……(上海-杨浦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2-11 16:59
这是可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的
2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9-02-11 17:30
有效的。。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2-11 22:08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 颜培卿律师  2019-02-11 16:54
有效,拆迁可以按约定处分
5 李军律师  2019-02-11 17:51
既然有约定,4女有权要求按协议主张补偿金额。
公证书有效。
6 姚艳艳律师  2019-02-11 18:11
按照约定处理,公证有效
7 陈晓云律师  2019-02-11 18:16
公证书还有效
8 张向锋律师  2019-02-11 19:28
公证书有效,协商不成可诉讼主张补偿。
9 王珂律师  2019-02-12 10:50
不能分到动迁安置利益,但公证书仍然有效,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当时约定的补偿金额
10 原丹律师  2019-02-12 17:21
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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