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手机店,里面除了卖手机还是什么“马上消费金融公司”,他们向外借钱,我有个朋友就向他们借了三千多 有个手机店,里面除了卖手机还是什么“马上消费金融公司”,他们向外借钱,我有个朋友就向他们借了三千多。我朋友说他每个月都会还一部分,直到十个月还完,还有一点多的算利息,可已经还了十一个月了,现在是第十二个月,他们还发信息给我朋友说要他还钱,我朋友想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可那是空号。他跟我说的时候我还跟他说:“那你别还了,反正已经还完了,还多还了他”但我朋友说他本来也是这样想的,可它是自动扣自己银行卡里的钱的。
2019-02-08 23:19 ask201……(湖南-郴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9-02-09 07:1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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